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7万亿立方米,地下水0.83万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人均占有量为2240立方米,在世界银行连续统计的153个国家中居第88位。随着人口增长和人类经济活动的发展,排入水域的污、废水相应增加,使世界许多河流超过自净能力。以下对国外水质监测现状分析。
水质监测是用科学的方法监视和检测反映环境水质及其变化趋势的各种数据的过程。国外水质监测现状表明,如何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有效地控制污染是各国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为了准确、全面、及时地掌握水质污染现状,要求对区域水环境质量进行全面连续监测。2018-2023年中国水质监测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表明,伴随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体系的逐步建立,环境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厂家数量迅速增长,部分具备自主研发实力的企业发展壮大起来,成为与国外知名品牌如美国哈希、日本岛津等相抗衡的仪器生产企业。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美国的海洋环境监测管理体系是一个高度分散、“合作式”的联邦体系,由联邦环保局(EPA)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各州和地方承担大部分监测任务。国外水质监测现状指出,美国的海洋环境监测是在地区层次上开展的,由许多单位共同完成,除EPA主导外,其他参与机构还包括政府部门、民间团体、个人等。EPA在全国设有10个地区办公室,代表环保局行使管理职能。
加拿大的海洋环境监测主要由加拿大环境部(EC)负责。加拿大政府、各省政府、各地区政府、各市政府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监测部门直接隶属于本级环境保护机构。
加拿大十分注重海洋环境监测,从很早就开始参与一些国际监测项目,如大西洋区域监测计划、缅因湾环境监测计划、北极监测和评价计划。
大西洋区域监测计划1998年开始执行,旨在收集和分析生物、化学和物理学领域的数据,其目标为:⑴描述和理解海洋在季节、年和十年尺度上的多变性原因;⑵提供包括各种学科的数据集,以便在生物、化学和物理学变量间建立关系;⑶提供足够的数据来支持海洋活动全面健全发展。大西洋区域监测计划的监测参数主要有温度、盐度、溶解氧、营养盐和叶绿素等。
缅因湾覆盖了9300km2的海洋,拥有12000km的海岸线,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生态系统,是北美洲最大的半封闭海之一。缅因湾海洋环境委员会成立于1989年,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和加强缅因湾的环境质量来满足人类及其后代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缅因湾监测计划主要监测海洋污染物,并评估其对人类和环境健康的影响。缅因湾生态系统指标涉及:海岸发展、污染物、富营养化、湿地、渔业、水产业和气候变化等方面。
加拿大北极区域海岸线几乎占加拿大总海岸线的75%。北极监测和评价项目作为北极环境保护战略的一部分于1991年开始实施。其初衷是将北极区域污染物和相关问题通知8个北极国家政府(加拿大、丹麦/格陵兰、芬兰、冰岛、挪威、俄罗斯、瑞典和美国) ,提供可靠、充足的有关北极环境状况及环境威胁的信息,为其开展环境保护行动提供科学建议。
北极监测和评价计划的重点研究对象包括:难降解有机物(POPs)、重金属(Hg、Cd、Pb)、放射性物质、酸化和北极雾霾、石油类污染、气候变化(全球气候变化对北极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 、臭氧空洞(UV-B增加引起的生物效应)、污染物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臭氧空洞带来的紫外辐射增加、气候变化)、污染物和其他因素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的联合效应。
日本一直注重海洋监测,在日本国内海洋环境监测已发展成体系,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大学等部门进行的各种海洋环境监测相辅相成。目前,日本国内进行的海洋环境监测主要有:环境省实施的海洋环境监测调查、公共用水域水质调查、化学物质环境实态调查、广域综合水质调查;海上保安厅实施的海洋污染调查;气象厅实施的大气和海洋环境观测和各种海洋环境专题调查。日本海洋环境监测的主管部门包括环境省、海上保安厅、气象厅等,其中以环境省为海洋环境监测的主力军。
⑴海洋环境监测调查(1995年~至今)
环境省在日本沿岸及近海区域主持海洋环境监测,其主要目的是了解陆源污染源、人类活动( 海洋倾倒、航海活动、船舶污染、海底活动) 等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该项目监测内容包括海水、沉积物、生物、重金属、有害化学物质、海洋垃圾等。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
⑵近海海洋污染实态调查(1975~1994年)
环境省在日本沿岸及近岸海域开展近海海洋污染实态调查,其主要目的为获取日本周边海域基础资料,了解污染实际状况。该项目监测内容为水质、底质和生物体浓度。监测频次为每年1~2次。
⑶放射性调查(海水1959年~,底质1973年~)
日本海上保安厅在日本近海、北太平洋、日本海、鄂霍次克等海域实施了放射性调查,其主要目的是掌握核试验及核废弃物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掌握人工放射性核物质状况。该项目调查内容包括海水放射性及底质放射性。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
⑷海水浴场监测(1973年~至今)
日本当地政府在各地组织实施了海水浴场常规性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粪大肠菌、化学需氧量、透明度、有无油膜、pH等,监测时间为每年4月上旬~6月上旬。
2011年3月,日本福岛发生严重的核事故,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为监督掌握海水、大气、底土等放射性物质含量,日本环境省布置相关省厅、机构开展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主要监测内容为134Cs、137Cs、131I、90Sr等。2011 年5 月,预测到海洋中放射性物质在扩散,日本水产厅又发布了大范围监控计划,具体包括如下几部分。
⑴文部科学省“海洋环境放射性综合评估项目”(2011.5.8~2011.7.24)
文部科学省在宫城县、福岛县、茨城县近海海域实施了“海洋环境放射性综合评估项目”,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大范围近海的调查,以掌握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泄漏的放射性物质对海洋的污染情况。主管单位为文部科学省,实施单位为海洋生物环境研究所,分析单位为日本原子能研究开发机构。
⑵海洋研究开发机构进行的海洋监控(2011-05-08~2011-07-20)
调查更大范围的宫城县、福岛县、茨城县近海海域海水,了解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泄漏的放射性物质对海水的污染情况(特别是验证是否与放射性含量分布模拟相符)。主管单位为文部科学省,实施单位为海洋研究开发机构,分析单位为日本分析中心。
⑶水产厅协助的调查(2011年5月中、下旬/5月下旬~6月下旬)
按照文部科学省的请求,在比上述⑴和⑵更远的近海海域,水产综合研究中心的船只在资源评估调查同时采集海水,由海洋研究开发机构进行分析,实施单位为水产综合研究中心。
⑷水产厅扩大对水产品的监控(2011年5月开始)
水产厅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水产品的放射性物质的检查,制定了“水产品放射性物质检查的基本方针”,并通知了相关县。
⑸东京电力(株)进行的海洋监控(2011年5月中~7月)
在早先实施的福岛县沿海以及福岛第一核电站近海15km范围内的调查基础上,增加福岛第一核电站近海30km范围以及茨城县沿海的监控,掌握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泄漏的放射性物质对海洋污染的情况,特别是要详细掌握认为受核泄漏事故影响大的海域。
韩国海洋水产部是海洋管理的综合机构,对包括海洋环境在内的海洋管理方面起到了中枢作用,全面管理海洋调查、海洋监测、海洋研究、海洋行政、海洋管理、立法、执法等领域。韩国从1980年定期对海洋环境状态进行监测,为掌握准确的污染情况阶段性地扩大沿岸及调查站点,构建海洋环境测定网。
韩国的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执行对海洋环境在内的海洋全面研究和监测。这些机构大体划分为海洋水产部及国家机构下属的国立研究机构、大学、政府拨款研究机构、大学的研究机构等,负责海洋环境及渔业调查、海洋测量、海洋观测、航路调查等任务。
芬兰近岸海域面临着富营养化、溢油、外来物种入侵、有机氯化物污染等风险,在应对这些挑战中芬兰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芬兰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环保法的国家,并且十分注重水体的保护,芬兰通过技术改造与创新、污染物排放顺序与总量调控、经济手段控制、环保意识教育、组织机构调整等方式来保护本国的海洋环境。芬兰的环境监测主要由芬兰环境部负责,其海洋环境监测主要由芬兰环境研究所牵头,参与单位包括芬兰渔业研究所、芬兰气象研究所、芬兰海岸巡访队和芬兰各区域环境中心等。芬兰对海洋环境的监测主要包括对波罗的海公海和近岸海域的监测,并接受波罗的海保护协议(COMBINE)的监督和指导。
国外水质监测现状指出,虽然环保部门在不断地加大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投入,各种新型监测系统也在不断地涌现,但是由于环境监测系统的开发平台、数据库以及数据传输协议都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及规范,致使环境监测信息十分封闭,已有的数据库规模太小,无法实现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要充分利用遥感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等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结合国内外环境监测平台的科研成果,建立资源完整、有机统一的环境监测平台,为我国环境监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