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析 环境监测行业分析报告 内容详情
新疆环境保护行业2017年最新政策:联合控制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 2017-01-17 14:01:06

  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来自日前权威媒体的报道消息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拟第三次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据悉,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分别针对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做出了针对性的规定。

  全面修订施行5年之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6年12月1日获得审议通过,自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共6章67条,从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明确规定。《条例》的实施,对依法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和环保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怎么体现“兵地同治”?

  建立区域、兵地环境保护联合防治、联合控制协调机制

  《条例》第5条明确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区及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全区及重点区域内地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和企业等环境保护有关重大事项,组织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自治区建立区域、兵地环境保护联合防治、联合控制协调机制。

  据介绍,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于去年3月成立,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安排部署全区及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工作。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牟振江表示,由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军区、兵团,有些环保事项,需要通过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才能得到妥善解决。因而,此次修订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写入《条例》。

  《条例》第7条规定,兵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其管辖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兵团与其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应当遵循区域共同治理和兵地共同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推进。

新疆环境保护行业2017年最新政策:联合控制协调机制

  修订后《条例》有啥新内容?

  实行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提出建立健全公众监督制度

  2016-2021年中国环境保护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咨询报告表明,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环境保护实行网格化管理”等内容,更加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条例》第38条规定,州、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能部门的指导下,依托城镇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社区商业、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发现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条例》还明确,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兵团、企业和全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在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各方面的责任方面,《条例》重点强化了企业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环保责任,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和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对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以及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积极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条例》提出建立健全公众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

热门推荐

相关资讯

更多

免费报告

更多
环境保护相关明升88网址
关于我们 帮助中心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1895号
闽ICP备09008123号-21